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14号(关于取消打印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的公告 )》:对2015年5月1日(含)以后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对2015年4月30日(含)之前的出口货物,请相关企业在5月1日至5月31日到申报地海关打印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原签发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出口退税专用)系统将于6月1日起停止运行。但由于各地海关具体管理规定略有差异,建议与申报单海关做进一步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3574.html
http://www.cpa.js.cn/show/7357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