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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出口报关单收汇证明联是否只能在电子口岸“出口收汇”模块打印?我司登录电子口岸之后,该模块为灰色不可用状态,外汇管理局声称该模块已经停用,不给企业重新开通。

您好!电子口岸中的“出口收汇”模块需到所在地外管局做联网审查后才可使用,出口报关单收汇证明联可在“出口收汇”模块中打印;由于外管局联网审查为属地管理,建议与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做进一步的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34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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