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A类企业,以前每年4月底需向当地海关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但今年已经不再需要报送,是吗?那需要其他方式报送吗?如需要烦请告知具体操作流程。万分感谢!
您好!海关总署令第197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规定A类企业每年需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但自海关总署令第225号发布后已经废止,故企业无需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2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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