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系外贸公司,代理进口一批货物,90天以上付款,具体什么时候付款不知,进口报关金额为40000美元,外管那需要做些什么,货是美国进的,付到香港的离岸公司,可以吗
您好!按照现行的管理要求,企业必须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收汇原则,收付方需要同贸易合同签订的买卖双方保持一致;同时您需要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做延期付款的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23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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