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企业办理进口料件手册核销需要递交的资料为1、合同核销申请表;2、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包括分册、续册;3、齐全、有效的进出口报关单(按《登记手册》的进出口记录顺序编列);进出口报关单票数和相关内容应当与登记手册进出口登记栏的进出口记录一致;4、核销核算表;5、合同履约后的余料、边角料、成品、残次品、副产品等已办理过内销征税、放弃、销毁等手续的,应提供税单复印件等资料和证明文件;6、其他海关需要的资料,如排料图、线路图、配方表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1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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