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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出口合同有什么用?在哪里需要用到?我司为B类企业,假如2015-1-1和客户签出口合同,但出口日期在2015-5-5, 是否合理?如不行,应该怎么操作?

您好!出口合同用来约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且可以作为收汇的凭证。根据外汇操作指引细则,外汇B类企业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此处的90天是指收汇时间和出口时间差,建议企业查看合同的收汇条件,如存在上述情形,则不符合规定。如不存在上述情形,该合同是可以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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