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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是A类企业做的是进口贸易。有笔货款,实际成交金额是24万,但是海关认为我们进口货价偏低,所以以同类产品价格估价为39万,所以导致有15万差额,现在这15万的差额实际上我们公司也不用支付给销售方,只是海关为了让我们缴税基数提高。我是该做多进口报告还是多付汇,还是做特殊情况说明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企业报关金额为39万,但实际付汇金额是24万,是需要做多进口差额报告的。另外如果海关审核企业申报货价过低,企业需要加以注意,很有可能换汇成本异常。
http://www.cpa.js.cn/show/710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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