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一般贸易进口货物,超过90天才支付,没有在30天内进行延期付汇登记,银行已经支付,有没有关系?需要怎么处理?另外,有一笔预付台湾款,确定对方提供不了货物,已经拖延1年以上,该怎么处理?

您好!1、如果总量核查指标没有异常的话,影响不大,但建议企业前往主管外管局做延期付款报告报告,所需资料:(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建议企业前往主管外汇局说明情况,做预付款报告删除,之后企业端做差额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7073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