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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帮忙发一份电子口岸操作和外汇监测系统流程给我,麻烦了!chinaszsunny@126.com

您好!我处暂无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操作流程,企业在该系统中一般需完成的是出口退税模块的数据报送,一般步骤如下:货物出口结关以后3-5个工作日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的出口退税模块中即会有报关单电子数据,企业进行数据报送,待数据报送成功、传输至国税系统后可进行退税申报,正式申报审批通过后企业即可携带材料前往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同样,我处也暂无外汇监测系统完整的操作流程,一般情况下,A类企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务,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一) 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二) 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三) 以90天以上(不含)信用证方式结算的贸易外汇收支;(四) 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以及3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延期付款;(五) 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银行只要审核企业填写的单证并完成申报即可结汇,对于B类企业银行需要通过监测系统扣减企业对应的可收汇额度,超过额度的可以凭外管出具的登记表结汇,而对于C类企业均凭登记表办理收付汇。另,已将外汇监测系统的操作手册1.1,发送至您邮箱,供参考。如贵司遇到具体问题的,可继续在平台上提问,以便我们针对性解答。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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