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原规定报关员是需要扣分的,但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6号(《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废止2004年11月30日以海关总署令第119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9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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