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请问下面这种情况需要做差额报告吗?例:2014年7月2日我司出口$12000, 客户于2014年7月5日像我司汇款$12030,因为客户怕银行扣手续费,所以多打30美金。导致我司出口与收汇不符。请问这30美金需要做差额报告吗? 是新增多收汇报告吗?差额原因选什么?

您好!差额报告是主动报告,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的进出口规模,以不影响总量核查指标为前提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报告。根据您的描述,30美金金额比较小,应不影响总量指标,故不做差额报告影响也不大。如企业想要报告的,可以新增多收汇差额报告,差额原因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925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