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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老师,我公司要做进料加工。进口棉纱,出口棉氨纶染色针织布。出口成品:棉氨纶染色针织布 HS编码是60041010,在报关出口时,报关要素只需要提供成分、幅宽、有无品牌、生产厂商,不需要提供面料克重。那在手册备案时,出口成品规格是否需要提供面料克重?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们出口成品品名相同,幅宽可能有三、四个不同的门幅,那在备案时是否需要分开?

您好!根据该编码的申报要素不涉及克重,无需备案该面料的克重。通常情况下,申报要素不同,需分项备案。建议企业向所在地海关咨询确认是否可以合并归一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8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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