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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外汇管理应用平台上有一项为多付汇差额报告,我司主要进口苗木,大部分货款以预付货款的形式打给国外出口商,但是实际进口时因为我司进口量比较大,国外出口商给予优惠,导致实际付款金额比报关单金额多。这个金额需要在外汇管理平台上报告进去吗?

您好!差额报告不属于义务报告的范围,属于主动报告,一般情况下,建议企业年进出口额100美金万以上的,收汇差额在5000美金以上的需要报告,年进出口额在100万美金以下的,都进行要报告,但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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