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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变更之后,跟新建立委托书的报关行申请电子委托报关,公司名称是我们新的公司名称,但是跟之前有过申请的报关行申请新的电子委托报关,委托方企业名称显示的还是我们老的公司名称,这个要怎么解决?谢谢!

您好!如果只变更企业名称,海关十位数编码、组织机构代码未变更的,不影响企业业务;若企业需要修改的,则进入显示老企业名称的委托申请界面,截电脑全屏图发送至中国电子口岸热线服务邮箱:rexian@chinaport.gov.cn;并电话联系010-95198由中国电子口岸进行修改。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7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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