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客人以香港A公司名义和我们签订合同,并且收货人也是A公司,但是预付货款为澳大利亚的B公司。因为这样出口的话会影响出口退税,因此客户请我们将从澳洲付的那笔货款退汇,然后他们再从收货人A公司账上付我们货款。请问,已结汇未出口的情况下,如何退汇?我们这边外管局电话联系不上,银行也不是太懂。谢谢!
您好!退汇原路退回,且时效在180天内的,企业可以直接和银行联系办理退汇手续,不管是否出口,不需要外管做登记表。
http://www.cpa.js.cn/show/67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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