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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为30天不能出货,已做预收报告。 若90天内还不能出货还需要做同样的预收报告吗?不是已经做了第一次的报告了吗?还需要做第二次?以下是之前提问的问题及回复:提问:收到一笔外汇货款确定在30天不能出货,在监测系统做了预收报告,如果在30天~90天也还没出货的话,还需要做什么信息登记吗?提问者:anonymous 2014-02-17答复:您好!如果收到预收款90天内尚不能出口的,需要企业进行预收款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浙江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您好!已经做了,就不需要重复做了,但需要对预计出口日期做调整。
http://www.cpa.js.cn/show/66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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