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我们公司代理实际货主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报关单上显示经营单位为我公司,收货单位为货主公司。在我公司的外管局监管系统中有进口记录,那是否应该由我公司代理货物单位对国外付汇?
您好!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外汇收支原则,代理进口业务项下,委托方可凭委托代理协议将外汇划转给代理方,也可由代理方购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66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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