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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通过快递寄了样品给国外(无报关单),现国外将样品费汇给我们,我们的操作将此金额做了预收款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其实我们一般贸易可收汇额是有额度的,我们能不能取消之前的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因为没有真实出口可以注销,如果以预收款结汇,超过在网上服务平台登记的预计出口时间90天,是不是会被认定为违规对外借款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您好,样品费是不进入待核查帐户的,故无法作任何预收货款的登记,企业可凭相应的邮寄清单等资料到银行直接结汇。若企业已登记了,自己是不能作任何取消登记的操作,只能联系当地外管现场解决。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6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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