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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有一票是11.30号出口的,报关的时候指运港错了需要去更正,然后这票的出口销售已经开票了,现在要等报关单退下来去改为正确的指运港,这样弄好差不多要到2、3月份了,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退税呢?应该最迟在什么时候之前一定要拿到正确的报关单?现在电子口岸里的信息也指运港不对,也要等更正正确之后报送,时间上有限制吗?

您好!根据总局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根据您的描述,贵司是11.30号出口,因此企业最迟必须在2014年4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拿到退单和进行数据报送,否则会影响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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