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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9月30日出口的货物,原定收汇日为2013年1月20日,结果12月20就已经收汇了,我已经做了延收货款报告,现在是删除报告还是调整报告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票单子实际属于90天以内的正常收汇,故建议企业前往外管局现场删除延期收款报告,或者将预计收款时间调整至12月份。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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