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每次收到外汇的第二天,都是先去国际收支系统做申报,但是我刚刚开通了贸易监测系统,接下来我要怎么做,没开通之前的那些收到的外汇要去监测系统里报告吗?
您好!如果是三十天以上的预收款,或者九十天以上的延期收款需要在监测系统中报告。
http://www.cpa.js.cn/show/66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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