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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于2013年5月3日做过减资,于2013年9月26日由中外合资转成内资,于2013年10月15日更名,所有这些,其他证件已经全部变更完毕,接下去到海关及电子口岸作变更,请问我需提交哪些资料给海关及电子口岸?是不是要把原先的海关代码做注销,再重新申请一个海关代码?能不能把原先的海关代码保留一段时间?如果原先的海关代码下的出口货物出现遗留问题,比如退关退运等,应该如果解决?

您好!1.根据描述需先到注册地海关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再到商务百事通网站进行IC预约,预约成功有会生成预约单,按照预约单上提示的资料、费用等信息办理变更事项。2.该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化,旧的海关代码会被注销。3.可以向海关申请海关十位代码双号并行,具体期限以海关要求为准。4.旧的海关代码下的出口货物遗留问题,需在注销前办理结束。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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