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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前12月预收货款是2万多,7月14日后预收业务有两笔,现在预收款额度为1万多,近期签订一笔出口业务,金额比较大,预收款额度不够。请问我们这种情况能向外管局申请增加预收货款额度吗?我打听了一下其他企业,要带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请问资本项目申请表是企业自己提供还是要到外管申领?谢谢!

您好!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四)其他材料。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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