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是临安这边的,想请问下,我公司7月30日申报了一批货,报关单退下来的显示出口日期是7月31日,然而我出口发票是8月份开的,也是8月份申报的销售收入.这样可以吗?账务上要怎么调整,对退税有影响吗?

您好!杭州市国税有规定对于当月25日以后出口的,可在次月确认销售收入,开具发票。各地税务机关要求有所不同,请您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531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