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下,我们203.9.12收到货款,其中包含6000美元的预收款,货物出口日期为2013.9.29,那我们需要做预收款报告么,如果要做收到货款是不是其中那6000美元做预收报告就好,还是全部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于203.9.12收到预收货款,实际与2013.9.29出口,属于30天内预收款,如贵司是A类企业的,无需进行预收款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51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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