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出口退税预审后反馈“出口企业申报的报关单号,在海关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但我查过电子口岸显示”国税已接收”,同时海关报关单我们也已经收到。请问该怎么处理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电子口岸显示“国税总局已接受”,说明国税总局已经接收到报关单退税联的数据,由于退税数据是由国税总局将数据下发给地方分局,如出口退税系统中没有报关单信息,建议企业联系主管税务局,由主管税务局联系国税总局重新发送电子数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5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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