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携带:《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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