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与外商签定加工贸易合同,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该合同于六月二十日执行完毕。请问我们办理该合同的海关和银行保证金台帐核销手续的时间是哪个
您好!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并自加工贸易手册项下最后一批成品出口或者加工贸易手册到期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申请报核。因故提前终止的合同,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海关报核。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46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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