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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付款日期和进口日期相隔不到30天,但是不在同一个月份之内,这个还需要做报告吗?一笔是5月31日到货(进口日期),6月5日付款;一笔是6月28日付款,7月1日到货?请问还需要做预付货款或者延期付款的报告吗?谢谢老师

您好!1、进口日期和付款日期不超过30天的,无需报告;2、按照您描述的两种情况无需做延期付款报告和预付款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42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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