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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有一笔是2012年12月28日出口报关的,货款现在还没有收回。请问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延期收款报告需要提交吗,不提交有没有什么关系。延期收款报告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交,谢谢!

您好!1、2012年12月份出口到目前未收款的因做延期收款报告,但目前企业端已经不能报告,需前往外管现场报告;2、应做延期收款报告而实际不做的,会影响企业总量核查;3、对于A类企业来说,实际收款时间距离出口时间超过90天的,需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做延期收款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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