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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在2013年2月7日出口了一批服装,报关员在申报时把成份输错了,将“60%棉40%涤”误输成了“60%棉410%涤”,现已在电子口岸出口退税系统进行报送,而且国家通用机打发票已在2月份开具。针对以上情况,请问我司该怎么处理?需要改单,该怎么操作?烦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您好!如果企业进行改单的,则海关会将改单后的数据重新发送至电子口岸,之后电子口岸自动传输至国税总局,企业无需重新报送。如果2月开具的出口发票上有成分体现的,则建议企业冲红后重新开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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