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欧盟颁布的2011年第955号法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取消对我输欧盟所有纺织品类别原产地证的核查。按照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商配综函〔2011〕96号,各发证机构自2011年10月24日起停止签发《输欧盟纺织品产地证》、《输欧盟手工制品证》和《输欧盟丝麻制品产地证》。输往土耳其的部分纺织品仍需提交产地证、丝麻制品产地证。企业可携带:(一)输土耳其丝麻制品产地证申请表、输土耳其纺织品产地证申请表(申请表经发证机关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经营者可以在申领系统中下载及打印相关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经营者行政公章)。(二)有效的纺织品出口合同前往商务厅配额许可证中心申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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