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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老师:您刚才回答是,“建议您做延期收款报告。如在90天内收到货款,可到当地外汇局现场删除报告。”我公司1月31日出口,90天到时期是到4月30日,那我假如我3月会收到款,(这个日期也是很不确定的)我现在做报告做到3月底可以吗?如果3月收到了款用不用去外管局现场删除,不去现场删除有没有影响?如果3月还没有收到款,那我是不是可以在延期收款报告调整里调整报告时间,再调整到4月这样一直延续了?谢谢!

您好!延期收款报告需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内报告,如果预计在90天内不能收汇的,故企业应在3月1之前报告;如果已报告延期收款的,但90天内收到款项的,应按照求删除报告;延期收款报告中需要填写预计收款时间,该日期应是距离出口日期90天以后的日期,如果预计收款日期可以做调整,但前提是:对出口日期距离当前日期超过30天,已报告的预计收款时间在当月或者当月以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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