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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想问一下,我们是国外提供一小部分的配件,我们生产整个产品主体,再和这个配件安装好进行出口,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哪种加工贸易,我看了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好像都不太完全符合我们的情况。而且国外是需要支付加工费和我们生产的这部分产品的费用的。

您好!来料加工贸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承接方加工单位按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外商销售,承接方收取工缴费,外商提供的作价设备价款,承接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业务。进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 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加工贸易,进口原材料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经营企业。根据您的描述,该种贸易方式应不属于加工贸易,企业因按照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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