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取得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后,应在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开具之日起至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填报《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申请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①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②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的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③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企业是否是指报关时提供的手册是否是未核销的手册,如是的话,报关时需提供未核销的手册;如不是的,建议企业详细描述问题以便更好的回答。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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