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们企业是A类,11月09日进口一单货物1540万,10月26日预付231万,10月30日预付231万,11月5日预付308万,11月20日预付392万,12月13日预付353万,还有25万的余额没支付,我是11月23日做了一笔延期付款报告 报告的金额就是没支付的余额,请问这么做对吗? 以上的每笔记录都要做报告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贵司于11月09日进口货物,如果尚未支付的金额将在11月09日的90天后支付的,则需要做延期付款报告,报告金额为未支付的余款,如是90天内支付的,则无需报告。其他数据不需要做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93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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