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进货时同种材质产品单价有按 “打” 算,有的按 “双” 算的,报关单位是“双”,报关时没注意全都当成“打”乘以12换算成了“双”,这样报关单上数量就错误了。报关行说货物已经出口,除非把柜子拉回来查验,不然不让改单的。是这样的吗,因为是要退税的,资料必须一致。能改吗?具体怎么做?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尚未规定改单必须将柜子拉回来查验,但因各地海关的监管力度和监管要求不同,需以申报地海关的监管要求为准,建议企业联系申报地海关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928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