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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货代公司开出海运费发票抵扣进项税额问题 公司部分出口产品价格按CIF(到岸价)价格结算,货代公司开具的海运费发票是冲减外销收入的。实行营改增以后试点的货代公司开具的海运费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6%,项目为“海运费”,请问公司取得试点货代公司开具的海运费发票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能抵扣,会计凭证是怎么做的?

您好!取得“营改增”试点单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是国内环节的费用,则根据劳务对应的货物可以作为进项税金抵扣。抵扣不需要做会计分录,业务发生时才需要做会计分录。
http://www.cpa.js.cn/show/59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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