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方企业,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如贵司情况属此,则不得抵扣进项税,其相应的税款要一并计入商品的成本中。而财务的实际操作处理建议咨询主管的税务机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8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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