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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号收到预收货款,预计10月20日出口,在8月20号做的预收货款报告,结果实际是10月30日出口的,现在是否可以做调整还是要去外汇局做调整呢?做报告的金额是总金额,不是跟出一份出口报关单上的金额对应的,是否要做现场调整?

您好!根据企业的描述,已不能在监测系统上做调整,如需调整的,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外管局做现场调整:1、情况说明(说明修改或删除的原因,修改的具体内容等);2、证明企业数据真实性的文件。3、外管局要求的其他材料;预收款报告中申报的是企业实际收到预收款的金额,除全额预收外,一般情况下预收款的金额与报关单上的金额本身就是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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