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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我司于8月15日银行收汇预收货款3560美元,已做预收报告于登记10月30日出货,在9月17日银行再收汇预收货款4895美元,已做预收报告登记10月30日出,再于10月11日银行收汇预收货款11469美元,这三笔货款一起于10月16日报关出货到也门。问题1:关于上述情况,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需要做什么操作?问题2:11469美元那笔款是否只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不用做外汇监测系统预收报告?

您好!1、您的操作没有问题,不需要继续操作步骤了;2、11469美元那笔款只需做国际收支网上申报,不用做外汇监测系统预收报告。如有其它以为呢,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70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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