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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 我司于2011年进口了一批不作价旧设备,通过不作价设备手册进口(手册有效期:2013.04.06),现因市场原因变化,可能会考虑将该批设备退运出去。 请问:1、是不是要在手册有效期前退运出去(即在2013.04.06前)?2、退运出去需要哪些手续和资料?

您好!1、不作价设备一般不强调复运出境,监管期一般为五年,监管期限内退运的,应当由原备案加工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的主管商务部门审批,凭批准件和加工贸易不作价登记手册到海关办理退运出境的海关手续。
http://www.cpa.js.cn/show/56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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