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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同一票货分2次预收货款,分别为8月20日USD1000,9月15日USD2000,在预收系统中分2次进行了预收登记,当时登记的合同金额为USD3000,现在这票货在上月10号才出货,因某些原因合同更改,出货报关的金额为USD2800,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如何对已预收款登记的收汇款进行注销,我们要如何操作?谢谢!

您好!企业对货物进行合同登记外,有没有进行提款登记。如果企业没有进行提款登记,企业只需要对合同登记进行修改和删除即可。如果企业已经登记了提款登记,企业不能再删除提款登记。如果企业货物已经出口,且企业在预收款额度下已经正常结汇,企业只需要注销已结汇的金额即可,报关金额按照实际报关金额填写。如果企业预收款尚未结汇,不建议企业先注销。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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