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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关于监测系统有个问题想问一下,前任会计做了几个月后辞职了,对监测系统这块预收货款报告那里,只要收到款都做了报告,不管是30天内出货的还是30天外出货的,这样我需要调整吗?要调整的话哪调整,因为过去三四个月了,会不会对企业等级有影响

您好!A类企业只需要报告30天以上的预收货款。如果30天内货物能出口的,可对已报告的数据进行删除。具体操作企业可留下有效邮箱以便发送手册供参考。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4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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