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是A类企业,8月20日收到一笔款,但实际收款日期有108天,之前也没做延期收款报告,现在该怎么处理?现在还能到现场做报告吗?会影响总量核查指标吗?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属于延期收款,已经超过出口日期30天的,需要到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以免影响总量核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47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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