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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生产型进出口企业,A类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五千万人民币,请问浙江绍兴诸暨地区企业是否可以进行人民币结算的对外贸易。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开展人民币结算,因技术产品生产周期长达2-3年,外汇涨跌易引起利润负增涨。上年度出口额大约200多万美元左右是否达到资格?人民币结算不收外管监控,结算和退税等业务操作流程是否和外汇结算相似,只是无外汇管理约束限制。

您好!目前全国进出口企业都可开展人民币结算业务,但具体实施细则企业需要与所在地外汇局进行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4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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