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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5月份收到一笔预收款,七月份结汇,预计9月份才会出口请问这个需要去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吗?现场报告需要提交些什么资料呢?

您好!如果金额较大,且此前没有做过预收货款登记的,建议到外汇局现场报告。如果已经做过登记的,不需要再重复报告。因各地要求有所不同,建议企业以所在地外汇局要求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30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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