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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进口货物结算方式为90天信用证,因为是收到货物再开具信用证,所以对方收到信用证承兑货款肯定是在进口之日起90天以上,请问需要对其进行进口远期信用证业务报告吗?

您好!货物出口后收汇日期在90天以上的,无论是否信用证结汇,都要求在外管局监测系统中进行报告。
http://www.cpa.js.cn/show/52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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