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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上有2种产品,信息录入时发现其中一种产品是零退税率的,请问该如何申报?出口日期是5月,进项增值税发票是6月开的,是否需要转内销,具体该如何操作,有无申报期限规定?谢谢

您好!零退税率的货物仍视同内销征税。自2011年7月1日起企业对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以及申请开具《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应通过进出口网上申报系统(VPDN)录入上报:1、在进出口网上申报系统(VPDN)中的“出口货物征税申报单”及“视同内销进项抵扣证明”模块中录入并提交。2、及时对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进行财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并将出口报关单复印件、出口发票复印件及从VPDN打印征收申报单一式三份等资料交各单位退税部门综合岗审核确认。3、对出口报关单中某条记录的一部分视同内销的,应将视同内销征税资料装订在退税申报单证中一并上报;对出口报关单中整条记录视同内销的,应将视同内销征税资料及时向各单位分片联系人单独上报。4、出口企业对视同内销征税的出口货物在退税部门审核通过后10日内,将记账凭证、计提销项的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单独补税的需提供补税凭证、从VPDN打印的征收申报单等资料交税收征管部门的管理员。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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