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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请问预收货款超过三十天要报告,这个三十天是指收到外汇到出口开船的那天吗?还有填报告的时候,表格里面的“申报单号”要填什么啊?报关单的号码吗?

您好!30天期限为收到外汇之日起至货物报关出口之日的距离,已出口报关单时间为准。申报单号为国际收支申报单号。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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